根据《关于开展2025年“五四”评优工作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经个人自主申报、材料审核、综合评议等环节,现将评优结果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的方式将情况反映至二办104办公室。公示期2025年4月21日-4月23日。
党委学生工作部
2025年4月21日
根据《关于开展2025年“五四”评优工作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经个人自主申报、材料审核、综合评议等环节,现将评优结果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的方式将情况反映至二办104办公室。公示期2025年4月21日-4月23日。
党委学生工作部
2025年4月21日